加载中…
加载中…
祖姑,汉语词语,在古代亲属称谓中有双重含义:一指丈夫的祖母,二指祖父的姐妹。作为丈夫祖母的称谓,《礼记·丧服小记》记载“妇祔于祖姑”,郑玄注解称当存在多名祖姑时需优先选择血缘关系亲近者进行附祭。清代戴名世《李烈妇传》中“祖姑尚存”的记载印证了这一用法。作为祖父姐妹的称谓,《后汉书》提及来歙之母为汉光武帝祖姑,《剪灯新话》中商氏被称为“生之祖姑”。《尔雅》记载了更详细的亲属称谓体系,如“王父之姐妹为王姑;曾祖王父之姐妹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之姐妹为高祖王姑”,并提及“父之从父姐妹为从祖姑;父之从祖姐妹为族祖姑”。潮汕地区现存祖姑祠,专为未婚祖姑设立,如汕头翁氏家庙祀奉翁贞慧,最早出现的祖姑祠或为建于明代万历年间的金氏宗祠。闽南地区存在“祖姑”崇拜现象,对本家族有重要贡献和影响的女性进行尊崇,如唐代陈邕之女陈金花被奉为“姑婆祖”。该词自汉唐至明清文献沿用不衰,既涉及丧礼制度(《礼记》郑玄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