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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家遗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大宋家村北侧,发现于1982年,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1992年被列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地处丘陵高台地,地表耕土层下分布厚逾2米的文化层,出土夹砂红陶鼎、盆、罐残片及纺轮、石斧等器物,陶器以手工制作为主,工艺粗糙,含少量轮制器物,推测年代属大汶口文化中期(距今约5500-4800年)。遗址保存状况较好,地表黄沙土覆盖,文化层内含烧土渣、陶片及石器等遗存,为研究大汶口文化提供重要实物依据。2024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对其开展考古调查勘探,以明确分布范围与年代信息,并纳入文物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