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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机构改革后,省政府机构设置42个。现任领导包括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周乃翔,副省长张海波(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陈平、王桂英(女,致公党山东省委主委)、温暖、孙喜民、李晓龙、闫剑波,省政府秘书长徐闻,党组成员夏凤俭。1945年8月,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下设5个行政公署,共辖21个专署、119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