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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山东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渤海湾南岸,东与蓬莱区毗邻,南与栖霞市、招远市接壤,西、北濒渤海,隔海与天津、大连相望。龙口市总面积901平方千米,下辖14个镇街区。截至2024年末,龙口市常住人口83万。龙口的历史可追溯到夏朝,商末建莱国,秦代设黄县,因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修建的龙口墩而得名。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境内有大莱龙铁路、龙烟铁路等铁路干线。龙口市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试点县等众多荣誉。2024年,龙口市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1642.52亿元,同比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