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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隶属河北省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最南端,燕山山脉东段,古长城北侧。介于北纬40°11′—41°42′,东经117°12′—118°15′之间,总面积3116平方千米。截至2024年,兴隆县辖15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县政府驻兴隆镇城西大街116号。截至2023年末,兴隆县常住人口26.9万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兴隆被划为清东陵“后龙风水禁地”,封禁长达254年。民国十九年(1930年)8月,设立兴隆县。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兴隆划归河北省承德专署辖。1993年7月,兴隆隶属承德市辖。兴隆先后获评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城、全省首批森林城市,是林业部命名的“中国山楂之乡”和“中国板栗之乡”。兴隆县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京承铁路由西向北贯穿兴隆全境,承唐高速公路自北向南横贯全境。境内有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六里坪国家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