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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墓,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闯王镇高湖村。李自成墓亦称“闯王陵”,整个陵园由陵卫、紫石牌坊、神道、陵寝、明楼、神厨、碑廊、李自成纪念馆、野拂塔等组成,规模宏伟壮观,建筑风格模仿明清宫廷,被誉为“湖湘第一陵”。馆内收藏有李自成鎏金马镫等许多珍贵文物和不同时代的史志文献。墓后峰峦叠嶂,四周群峰耸立。清顺治二年(1645年)5月,大顺政权永昌皇帝李自成遭遇乡勇程九伯等人追捕,被害于通山县高湖小月山下。“翌日,有庄人怜者,草葬之”(朱万年《弋闯志》)。“草葬”,即用两个农用废石水缸安葬之。历经清代、民国,荒冢前曾有人立“李鸿基之墓”简陋石碑。20世纪70年代中期,李自成墓动工修缮,依山形地势,修建李自成墓的门楼、甬道、墓茔、陈列馆。2001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李自成墓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88年1月13日,李自成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